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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措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www.fjsen.com 2015-11-12 11:02:28 陈薇 来源:闽东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为全面推进宁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院收支结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宁德市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2015年底,全市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5%左右,到2017年,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

宁德市将通过强化“源头”管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坚持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统一目录等措施,推动公立医院采药用药管理体制改革,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依托省级采购平台,定期发布通报,对采购异常的公立医院暂停相关药品、耗材采购。

改革药品配送模式。由省里遴选确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由宁德辖区符合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非基本药物,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提高偏远地区药品配送到位率。

加大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二级医院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量达到40%以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1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可下调5%~10%。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医保监管,转变控费监管机制。《方案》指出,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监管对象延伸到医务人员,实行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等办法,不断提升管理绩效。通过医保总额控制、按月预付,促进医院转换管理机制,提升医院成本管控意识,从根本上解决医院控费的动力问题,达到堵浪费、增效益目的。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医保服务诚信体系,加强对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与医师的医保诚信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防范医保欺诈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通过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网上监控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加大对医疗机构执行定点协议、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等情况的稽核力度。建立医疗保险联合反欺诈工作机制,加大对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宁德市将健全医院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通过实施单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等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坚决杜绝过度医疗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小病大看、乱检查、滥开药现象。

规范用药行为。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特别是对大额处方、辅助、营养药物使用的监控。各地确定一批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具体实施由临床医生视病情而定,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规范检查管理。严格控制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70%以上,三级医院控制在75%以上。积极推行同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部分项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按照规定的项目内涵提供服务、规定的价格标准收取费用,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此外,宁德市还将通过加强“准入”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外部控费机制;加强考核评价,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市卫计委将牵头定期对市属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开展控费情况抽查。(记者 陈薇)

责任编辑:谢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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