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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立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的情况反映
宁德卫计网2月23日讯(通讯员 张真晓) 2015年11月27日,市人社局、卫计委、医改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宁德市基本医保住院患者单病种付费工作意见的通知》,在全市2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首批选择21个常见病种,实行住院患者单病种付费限额管理,单病种定额标准根据运行情况实行定期调整,并逐步增加实行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数。
1月中下旬,市卫计委结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评和综合改革情况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开展单病种付费工作情况调查。据调查,各公立医院开展单病种付费工作进度偏慢,检查时市、县公立医院实行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数最多不超过5种,一些县级医院由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使用培训、宣传等未到位,尚未开展单病种付费。据各医院反映,普遍感到推广实行单病种付费难度大,主要是单病种费用定额偏低,在医疗实践中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患者对优质医疗的期望值高,定额的医药费用不能满足其需求,单病种付费完成率难以保证;二是一些诊疗项目目前已采用新技术开展,原先较普遍开展的一般诊疗项目已较少采用,导致按照一般诊疗项目费用的病种定额偏低。对于实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各家医院均表示支持和肯定,但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完善政策。
综合市、县两级医院的建议,总的有以下两点:1、单病种定额应综合考虑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对一种病种分类细化费用限额;2、根据实际调高医院医保金年度定额。虽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已成为医疗机构的重要要求,但由于每年住院治疗人数不断增长,多数医院医保金的实际开支同年度定额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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